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职责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统筹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学校人事管理以及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工作,部门内设综合科、教师党建与思想教育科、师德师风建设科、人事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工资科、社保及非在编人员管理科、人事档案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人才科等科室。部门主要职责为:
1.牵头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校党委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各单位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师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牵头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根据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与部署,指导各单位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3.指导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品德和师德师风的审核把关;组织开展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师德师风和意识形态测评考核;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师德师风和意识形态测评考核工作。
4.做好教职工奖惩工作;协调开展师德师风荣誉评选表彰;加强师德师风警示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师德失范案件的复核、认定、执行和受理申诉等工作。
5.负责起草人事、人才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做好教师、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6.做好校内机构设置及定编定岗定责事宜。
7.负责做好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和考核。
8.负责做好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和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9.负责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
10.负责做好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的管理。
11.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管理服务工作;牵头做好高层次人才项目遴选、推荐和跟踪服务工作。
12.负责做好教职工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手续的审批。负责做好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
13.负责登记备案人员登记备案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做好在职高级职称人员、其他登记备案人员及非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等手续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做好机关各部处高级职称人员及其他登记备案人员的因私证件保管工作;指导学校下属党委做好本单位高级职称人员的因私证件保管工作。
14.负责做好非在编人员管理。
15.负责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统计。
16.负责博士后流动站的申报、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与合作工作站合作事宜;统筹组织博士后科研基金申报与博士后学术活动。
17.完成学校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